引用:
焦点新闻:2日上午,现年85岁的苏老太和83岁的老伴儿一起,在郑州市国棉五厂社区二街菜场买菜,正走着的苏老太不知怎地突然倒地。而骑电动车带着孩子前来买菜的刘女士见状,欲上前帮扶,却被苏老太的丈夫指为撞倒妻子的“肇事者”。苏老太是自己摔倒的还是被撞倒的?路上的市民的说法和态度几乎“一边倒”,纷纷称刘女士并没撞倒老人,是被诬陷的好心人。
又见扶老人事件,哎,如今的社会真是没救了,网友口中的“最低调的炫富就是扶跌倒老人”虽然有些讽刺,但也不无道理,是,我们都会有老的那一天,我们都有可能会跌倒,可是试想一下,如果因为自己的一次好心而有可能导致自己倾家荡产的话,谁会去扶,谁又敢去扶?至少我是不敢的,除了我自己的亲人,宁愿受到良心的谴责也不敢出手,如今这个社会,当你看到有老人跌倒的时候,如果你想救人,那么你首先要想到的是如何自保,因为你不能确定路边的围观群众会不会愿意帮你作证。
楼主以为,造成这种杯具的根源就是出在这些老人或者其家属身上,这种情况一般分为两类,第一类:被人或者车辆撞倒,却找不到肇事者,这类人通常抱着这样一种心态,一旦找不到肇事者就无法获得赔偿,那么就将自己独自承担医药费,这时候,出于好心的你就成了救命稻草,也许这个人上一刻还有一丝良知,但是一想到巨额的医药费,最后的一丝良知也会泯灭了。
第二类,自己不小心跌倒,如果第一类人是在找不到肇事者的情况下的无奈之举,那么这类人可以说是毫无良知、素质最为低下的那一类,他们明明知道是自己摔倒的,可是自己平白无故受伤了又心有不甘,这时候恰逢好心人出手相助,于是,原本就很低下的素质便顺理成章的将罪恶之门打开了。
面对这样的事情一次次发生,我不知道那些有关部门都做了些什么,哦,也许可以这么说,他们什么也没做,或许还在背地里骂一句:傻逼,谁叫你扶的,净会找事。楼主以为,要想减少这类事情的发生,除了提高国人的素质以外(提高素质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基本可以无视了),最关键的就是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奖惩机制,对于那些出手助人的予以奖励,要让那些“好人有好报”,另外还有很关键的一点,对于那些出面作证的人,也应该给于奖励,如今那些不愿意作证的人很多都是怕麻烦,或者怕耽误自己的工作,相关部门应通知其用人单位,予以最大程度上的理解,而对于那些恩将仇报,诬陷好人的,则要进行深刻的批评教育,不,批评教育似乎还不够,应该在当地媒体上播出,并且告知其亲属街坊四邻,让他们永远也抬不起头。。
手机码了半天字,丝毫不觉得累,因为我很气愤,诸位狼友,你们有什么要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