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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关于“《人大代表提案》很雷人”的一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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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大代表提案》很雷人”的一点看法

不想谈很多,我只有资格谈其中一个提案。
“卖淫合法”
这个提案很多人觉得很雷人,作为一个一线工作人员,我觉得这个提案并不雷人。
    首先一个很现实的问题,黄,是怎么扫都扫不干净的,中华民族5000年文明,越是繁华的地方,妓院越多,以前叫妓院,窑子,领头的叫老妈子,现在叫娱乐会所,洗浴中心,领头的叫妈妈桑。我们所熟知的唐诗宋词明曲等好多经典文章,甚至相当一部分都是那些个文人墨客(搞现在叫公务员,因为以前文人好多都在朝供职的)躺在那些歌女妓女的大腿上写出来的。
    有需求就有市场,有市场就有利润,有利润,再大的风险也有人搞。
    既然这个是既成事实,我们现在要解决的其实是,如何给那些人一个人权。
    没错,他们需要人权,你们可能不知道,作为这个群体,他们是没有尊严的,他们自己也很自卑,所以不管为了防治传染病(小姐们因为身份问题,很多不愿意到卫生机构查体,尽管国家提供了免费检查)还是为了社会安全稳定和谐(小姐这个工作见不得光,所以很多在人们视野之外的交易过程中,除了那些高档场所的高级妓女,女性是处于弱势的,他们的交易过程中没有办法让客人采取安全措施,甚至得不到应有的报酬,甚至自己的安全和财产反而会受到威胁),我们都应该给他们尊严和人权。
    人大代表的初衷的好的,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国外,比如荷兰,也曾经实施过小姐合法的法律,但是情景并没有像人们想象中那样,小姐宁愿自己呆在阴影里,不愿意走在阳光下。
     这其实是个道德问题,不是单单靠法律能解决的,就像艾滋病,尽管艾滋病的传播方式多种多样,但是一个人如果被人知道了是艾滋病毒感染者,第一个被想到的就是男嫖女娼,受到歧视。
     所以我觉得,合法这个可以搞,但是最重要的,就是让大家多以理解,多以人性的关心,这样说也许不正确,应该说是,不要给以理解,不要给以关心,因为,那个职业本来就是一个工作,很正常,比360行没有什么不同。如果哪天大家对此抱以此种态度,也许我们与这个群体的交流才会明朗起来。
     曾经看过一个新闻,说,一个十字路口,人行道上,走着一个没有下半身靠手走路的人,绿灯的时候,所有的车都自觉的停在那里,等这个行人走过去之后才开始通行,我想,这个时候,如果你走在他的身边,不管是用奇怪、鄙夷、厌恶、猎奇的眼光去注视他,还是走过去帮他,对他都是一种不礼貌、不尊重,因为我们把他看成了一个另类,我们应该学那些司机,只要静静的等在旁边,等他走过就好。
     对这些小姐,我们也应该像那些司机一样。

[ 本帖最后由 mayanliw 于 2012-3-23 16:30 编辑 ]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 内幕帝 原创 +1 谢谢理解 2012-3-23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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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是否意味着鼓励?我想大多数中国人心中都这么认为,所以这种提案在现阶段的中国要想通过,肯定不容易。另外,楼主贴中说自己是“一线工作人员”,我很好奇楼主是干什么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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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提案并不雷人,恰恰是一个很现实的提案,但目前肯定是无法实现的。
如果说现在合法化有现实难度,做不到,是不是可以先从除罪化做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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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D誓要超过先人,在历朝历代都会出现的不良风气,在当代终于被铲除了,多伟大。
要是合法化就太不和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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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提案很合理了,只是没有提上而已,想一想当权者哪一个不是去嫖啊,可是从来没有一个被罚啊,没有被提上是对大众的不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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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希望能做到买卖公平,也许能成为利税大户啊和房地产,汽车,烟酒有一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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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合法”这个提案确实很雷人,这将引起很多的社会矛盾。首先,官员,富人的女儿不会去卖淫,官员,富人还可以合法嫖娼。花费太多,只能更加贪腐。
   其次,官员可以当妓院老板。拐卖妇女的案件将增多。将被拐妇女卖到妓院,签订自愿卖身合同就合法了。现在社会问题很多,人大代表多提为人民有意的提案,才是真正的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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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我们大多数人是默默地对待小姐的,既没有歧视也没有羡慕,可小姐链条的上下都面目狰狞的截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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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龟公大姐对小姐还是可以的,但是毕竟是少数,很多都是拿他们当工具,本身就是一个悲哀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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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有见解的一篇小文,你怎么不去当人大代表?好好提一提,号召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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