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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药家鑫今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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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今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人民网6月7日电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药家鑫今日上午被执行死刑。药家鑫签字后被蒙面刑警押赴刑场。

新华社西安6月7日电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药家鑫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2011年4月22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药家鑫提出上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建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于5月20日依法作出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撞倒被害人张妙后,又持刀将张妙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仅因交通肇事将被害人撞倒后,为逃避责任杀人灭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处连续捅刺数刀,将被害人当场杀死,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药家鑫在作案后第四天由其父母带领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但不足以从轻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上午在宣告上述裁定后,对药家鑫执行了死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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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终于伏法了,我个人感觉很复杂,正义得到了伸张,被害人终于可以安息了,很是欣慰。可另一方面,毕竟是一条年轻的生命,又为他惋惜,为他父母惋惜,药家鑫是罪有应得,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不知大家看到这个消息什么感受?

[ 本帖最后由 yg20101 于 2011-6-7 14: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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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快啊 我们这里有两年多了都海没有执行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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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这家伙不死真是逆天而行!这种人渣、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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惋惜归惋惜,但从现实来讲,处死药加鑫绝对正确。不能因为惋惜就放过他,如果不处死药家鑫就是不放过为数最多的平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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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非得今天呢?实在是不明白,多给考生添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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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不教,到底是谁之过?我感觉药只是某种压抑阴影下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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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有应得,一个活生生的人被这种人杀死,真的是残忍加残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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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受害人小孩的立场上,你会觉得更更残忍,
药死得好。应该千刀万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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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的死刑顺乎了民意,得到了几乎100%网友的支持。虽然药家鑫正值风华正茂的年龄,只可惜他是代表了及少数麻木不仁、道德沦丧、感情缺失、自私自利、唯我独尊当代年轻人的劣性,要家鑫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是死有余辜。他的辩护律师为他辩护什么激情杀人,这种不贴边的辩护激起了全国人民的愤怒,我想这样的律师不适合在这个神圣的岗位继续干下去,应吊销他的律师执照。还有中国公安大学的教授在分析要家鑫的犯罪心理时说什么在杀人的过程中是弹钢琴的习惯性动作,那么我们可以联想杀猪的屠夫是不是杀人以后也是平时工作中习惯性动作而减轻其罪过。现在我们国家已进入“专家”误国的时代了,国家出了问题总有那么些所谓的专家出了为其开脱、辩护,专家现在都是站在既得利益集团的角度说事。房价高了有专家说还没到最高,股市评论专家总是站在既得利益集团的角度误导消费者,食品添加剂出问题了有专家出了说是在正常范围之内等等。总之要家鑫必须得伏法(以死顶罪),这样才能对逝去的被害者有一个交代,对中国法律有一个交代,对社会的公平有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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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第一天,就用他来血祭啊,祝广大考生金榜题名啊。
上面说笑了啊,是人都得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下辈子作个好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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