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写小说的人很亏,亏的理由就是或许鲁迅所有杂文加起来抵不过巴金一
个小说的字数,但近代文坛第一人是鲁迅而不是巴金。当然,如果反驳的话,可
以说鲁迅只是个特例。——我要说的是,鲁迅肯定是个特例,因为第一人只能有
一个。
我是挺佩服写小说的。能把精力花在写小说上,能不遗余力的写,能不计报
酬甚至不顾质量的写,怎么说都算是个对文学痴迷的孩子。我们不论对什么东西
痴迷也没对文学痴迷来的有底气。我们八十年代的男人夹本书装文学青年去相亲
都算个优势,二千年的男人自己都会写书了没道理不受欢迎。虽然虽然,很多人
写的书也许一辈子只能是收藏而不能拿在手里翻页。但就是有很多很多对文学痴
迷的孩子还在继续写,不遗余力的写,不计报酬的写。当然当然,也有哥们是连
质量都不顾的。他写小说的目的就是痴迷一个「写」,写了之后发现语句不通,
没关系,多添几句就通了,很有点厕所堵了往下水道砸砖的感觉。或者没准也有
匪夷所思到为了练打字数字而写的,写完之后写作能力下降,打字速度突飞猛进。
——笔划输入害死人。
曾几何时我也写过小说,小说名叫《竹林高手》,写到一万字的时候拿给痴
迷网络文学的胖子看。胖子看完后说此文差矣。我问其究竟。胖子说,你的主角
不够牛b,首先主角要很帅,其次要打不死,还要有魔法,再掉洞里,再修真,
再修仙,最后成佛。听完胖子的指导,我当时就想网络文学没救了,连胖子都知
道作者的路子了。这样的小说何止是和现实脱节,简直是脱轨了。但是,很多人
现实脱节,进了网络就是喜欢脱轨。
[ 本帖最后由 没有明天 于 2009-7-28 18:1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