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edison.chan 2011-8-9 19:35
“南京徐老太”死了 彭宇案再次拷问社会道德
“南京徐老太”死了 被沦丧的社会道德希望告一段落
南京“彭宇案”中的女主角徐老太死了,我不知道弥留的日子里她在想什么?或许她已经老年性痴呆了,在这里,这样庆幸一位老人的死亡是有些失却人性了,我们不可以像鼓楼区的法官一样。彭宇因为搀扶跌倒的徐老太,而被其告上法院,源于那十几万的医疗费。法官居然不顾有目击证人证实,断然裁判彭宇负责一半医药费!彭宇哀叹:做好事代价很大,以后不干了。目击证人则对着镜头大喊:正义已死!当然把社会道德的彻底沦丧归咎与徐老太是不公平的,或许她也曾经是这个社会缺德的受害者,但是徐老太用自己的一口脏水扑灭了社会道德的最后火苗,她的罪孽大吗?跟随以后出现的现象说明,她下地狱是极其应该的:一位75岁的老大爷跌倒以后,狂呼“是我自己跌倒的,请帮助一下”,结果无人理睬,并且无人负疚。当见死不救成为理所当然的权利时,人类道德已经不如兽类了。
中国自古有“死者为大”一说,一位老人的去世,却引起这么多人的“庆幸”,当说是社会的不幸。但又怎么说呢?自从“彭宇案”后,“南京徐老太”已成为一个特定的耻辱的符号,一个“恶”的代名词。应当说,人们对“南京徐老太”的憎恨,其实就是对社会公共道德沦丧的一种声讨,从这一点上理解,也可以说,这是人们的良知未泯,社会的正气尚存!
但徐老太的遭遇,也有值得同情的地方,因为她的“讹诈”,毕竟也只能说是疑似“讹诈”,如同彭宇的助人为乐,也还被人“疑似”一样(徐老太的那个从美国归来、信奉基督教的长子,就认为“彭宇就是一个社会渣滓,就是一个小流氓。这个人打着雷锋的旗号,亵渎了雷锋。”)而且,纵然她确实“讹诈”,也还得有一个“一时糊涂”或“一念之差”甚或“一向如此”的区别,人心向善,人们不该一概而论,“要允许人犯错误,也允许人改正错误”嘛,何况对一个老人的去世,幸灾乐祸,也难免是有失宽厚的。
更值得同情的是,把社会道德的彻底沦丧归咎于徐老太是不公平的!因为徐老太之所以成为“南京徐老太”而被钉在耻辱柱上,并非她一人之为,设想:如果当地派出所作为呈堂证据的笔录不是莫名其妙地消失、替以代之的是徐老太那个警察儿子的手机翻拍件;如果南京鼓楼法院,能依照最高法院有关“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的《证据规定》作“疑案从无“的判决,而不是在以“根据常理”的名义下,作出了“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应该自行离去,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这样有悖于严肃的法律条文的判决,人们会这样气愤吗?这一气愤,可说已是超出对徐老太个人的气愤,变成一种对“烂用公权,司法不公”的愤慨,因为鼓楼法院赖以为据的“常理”,其实是一种认定“自私是人的本性”的常理,是一种肯定“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常理。
于是这一纸判决,不但宣判了雷锋助人为乐精神的死亡,也反而“坐实”了“南京徐老太”的恶名,还对全社会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以至彭宇哀叹:做好事代价很大,以后不干了。以至目击证人对着镜头大喊:正义已死!以至此后,徐老太一家一直深居简出,她本人更是很少出门,心病交疾,蒙辱至死(对此,那个法官不知是否感到内疚?)
“我是一个基督徒,我总觉得善人总有善报,恶人总有恶报。公道自在人心,抬头三尺有神灵!”这是徐老太的长子潘先生所说的一段话,虽说潘先生对彭宇的看法,颇有商榷之处:当时他不在现场,一个基督教徒怎能偏听偏信、忘却了“宽恕”呢?(不知他回美国后,是否会找牧师作一忏悔?)
我是马克思主义者,不是基督教徒,但尽管如此,我觉得他说的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人,总是善良一些为好,宽大、宽恕、宽厚,才能构筑世界的和谐,也才能构筑人心的平和。所以,我在祝徐老太一路走好的同时,更冀盼着雷锋精神的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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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应该还记得南京“彭宇案”!彭宇搀扶了跌倒的老太太,结果老太太反咬其一口,法院也判他赔一半的医药费。一时间举国上下无人敢做好事,老太太雨天摔倒,大家纷纷避之不及。现在,这位老太太过世了,但是彭宇案又重新回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事情过去了好几年了,对比从前我们是否还敢去“做好事”?这非常值得我们深思。而谁又该比我们更要反思呢?
[[i] 本帖最后由 HKedison.chan 于 2011-8-9 19:38 编辑 [/i]]
wwllkmj 2011-8-9 20:28
早就该死!当年她要一跤摔死,也省得彭宇受冤屈。更不会有令司法蒙羞,道德沦丧的那个无耻判决面世!相信听到这个消息后,所有人都一样无比欢欣。但同时也有一个共同的心愿:徐老太啊,快把你那“孝顺”的警察儿子和法官“孙子”带走,要不然,到了另一个世界做缺德事了,谁给你罩着,谁为你“主持公道”?
K行K止 2011-8-9 20:34
这件事情,真的伤害了那些可能准备做善事的人们,经常有人以彭宇搀扶了跌倒的老太太,结果老太太反咬其一口提醒自己和他人。即使在雨中看到跌倒的老人也会犹豫该不该去帮助。这一切,都是在那个南京该死的法官判决后发生的。其实徐老太带着什么思想走的已经不重要了,当时的法官法官还活着,但在大家心目中,他已经死去。
idnanqiao 2011-8-9 21:30
这件事深深印在我脑海里,但是当时的愤怒之情,现在已经日渐冷漠,因为这世上太多的欺骗和不诚信,多不胜数,见惯不惊了。
彭宇案、药家鑫案、李昌奎案和赛锐案,已经一再清晰的体现了中国司法的随意性和监管缺失,更明显的表现出了中国司法的不公平以及钱和权大于法的社会现实。这种社会制度已经成为腐败和不诚信不道德的滋生土壤,而明目张胆、肆无忌惮的隐瞒和歪曲事实,又成为滋生不公和无德的催化剂。上述案中明显的特点就是法院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暗箱操作,是非颠倒,随意判决。这些判决为何能如此一而再再而三,完全不顾忌公众的道德标准和对社会是非的判断,更不忌讳民众仅存的道德良知所做出的最后的公平呼唤。诚如文中所说:正义已死!
从我身边的事例已经明显的看到了中国的未来:父母教育孩子少管闲事,家人嘱咐出行的孩子别去搀扶倒地的老头老太太,更有甚者,直接就教育孩子出门不要相信任何人,“防人之心不可无”,不要给别人喝水,也不要喝别人的水,即使干渴难耐。
这就是这个时代,这个社会给我们的教育,也可以叫做教训,如彭宇一样惨痛的教训:不光是坏事不能做,好事也不能做,因为你已经不能判定什么是好什么是坏,更不能自己认为所做的事情符合一个正常社会的道德标准,所以,最好就是,什么也不做,至少能自保一点。
是这社会本来就不公和无德?还是这个社会的执政层提倡、纵容和允许了这个社会的不公和无德?答案不言而喻。
正义已死!!!
ninjazero 2011-8-10 01:44
[quote]原帖由 [i]idnanqiao[/i] 于 2011-8-9 21:30 发表 [url=http://67.220.93.13/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4658859&ptid=4010448][img]http://67.220.93.13/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这件事深深印在我脑海里,但是当时的愤怒之情,现在已经日渐冷漠,因为这世上太多的欺骗和不诚信,多不胜数,见惯不惊了。
彭宇案、药家鑫案、李昌奎案和赛锐案,已经一再清晰的体现了中国司法的随意性和监管缺失, ... [/quote]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
虽然社会正义已死,但是民众良知未泯
现在种种乱象,无一不是当年那个“向钱看”给害的,直至今日价值观、道德观几近沦丧殆尽
人民群众想念毛主席!
citycz 2011-8-10 09:36
此事件反应了国家司法机关执法水平的弱智 部分民众的道德沦丧 好人难当 因为当的不好或不是时机付出的代价是不应该存在的 也是巨大的,年轻一代人 80年以后出生的人没有能体会到红色政权执掌中华大地的前30年是什么样的状况 但从父辈或祖辈那里应该可以略知一二 那时的条件很苦 物质匮乏 但人们的精神有所寄托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淳朴 社会道德观相对高尚 人们以能建设好国家和社会而自力更生 艰苦奋斗 现在条件好了 物质丰富了 人们的精神到没有寄托了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世俗利益熏天 是尔虞我诈 是笑里藏刀 是笑贫不笑娼 老祖宗常说 一个人要有骨气 对一个国家而言 它同样需要骨气 我们现在能感受到国家的骨气吗 一个人的道德沦丧没什么 一批人也没什么 但如果一个社会 一个民族习惯了这种沦丧 默认了这种沦丧 那这个民族还有希望吗 中华民族的崛起与复兴还有希望吗
CMIEI0908 2011-8-10 09:43
看了这个帖子,我想起了对“南京徐老太”案的一句评价:
一个南京徐老太,带坏了全国一半的老头老太,害苦了另一半的老头老太!
qweqwd35 2011-8-10 10:07
老人家摔倒是值得可怜了 要记住每个人都会老去 那么搀扶一下并没有什么 我也经常去搀扶的 不过貌似有时候我的举动让那些老人家很警惕 哎 这个社会啊 看到这件事让我想起前几天发的那个强奸犯在犯案中把JJ弄断了 受害者反而要赔偿 法律这东西啊 倒是白纸黑字了 可是道理去那里了 小偷这种事情 你打得过分了 受点罚也还能理解 始终人家也是条命啊 但是象强奸事件和这个彭宇案 法律的天平真的是平的吗? 或者说是法律在订立的时候 本来就有问题 还是那句话 人都不可能完美 那么人创造出来的东西又怎么可能完美 那么在利用这些东西的时候 是不是可以变通点 法理不外乎人情 有些事还是需要就事论事的
公鸟 2011-8-10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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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2 2011-8-10 20:41
社会风气就这样一天天败坏 其实也有制度的问题在里面
xwz 2011-8-10 20:55
其实,徐老太也是个受害者,是个收到社会舆论,收到家庭压力,收到社会观念歧视的受害者,作为一个老太太,不可否认,她也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之一。不管真相如何,我宁愿相信,她所谓的彭宇案的阐述,是收到了家庭、子女、社会等等人的压力不得已而说出的违心的话。
这么几年以来,她的行为应该已经收到了应有的惩罚,这种惩罚不是经济上的,不是肉体上的,而是精神上的,是道德层面上的,试想一个老太太,说出这么违心的话,在她的弥留之际,会是多么的痛苦。。。
所以,对这个老太太,我们不要过多的苛责。我们应该谴责的,就如楼主的帖子说的,是那个南京的法官。是他的判决让社会丧失了最后的一点信任,让社会丧失了最后的一点慈善。
所以,疑罪从无的这个法理,一定应该在我们这个国家贯彻和落实,否则,就会有更多的冤案产生。
qyu2000 2011-8-10 21:03
其实我觉得药家鑫不该死,他是真自首了!李昌奎该死,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个人观点,希望不影响司法。
seanjm 2011-8-10 23:52
其实整个事件最关键还是在南京法院的判决,法官那一纸荒谬的白纸真正扼杀了社会的良知
hazelx3 2011-8-11 00:08
老太太虽然行为可耻但是更可悲,真正背后捣鬼的该是她那几个不要脸得儿子吧。
要说下地狱的话,更应该是那几个杂碎吧。
senglin08 2011-8-11 16:47
徐老太算是以她的一条老命把她欠人和欠社会的给还了,可她们一家子欠社会的还远没有还清,因为作人的信誉已被透支干净了。古代波斯人老爸有三件事必须教育儿子:骑好马射好箭和讲老实话。所以即使他们的对手希腊人对同伴所讲的可以怀疑但对波斯人所讲的坚信不疑,即使有个别波斯人例外也还是如此。
徐老太她那几个儿女今后想升官发财这辈子都别想了,只要传个话儿给当事人:某某是南京徐老太的儿子!什么好事都轮不上他了……相反遇见坏事也只要悄悄说一句某某是徐老太的什么人,等着被人不信任或背黑锅吧!
大家说说徐老太一家看似聪明一下子捞了好几万,但实际上损失有多少谁能算得清!
那个法官不笨的。
joewoo2010 2011-8-11 18:01
对于这样的事情,就是告诫我们千万不要做雷锋啊
剑客8800 2011-8-12 01:23
金钱的魔力造就了人性的沉沦,人性的丧失道德的沦陷造就了金钱社会?我们真的有钱吗?刚刚解决温饱问题的国家这么快就被金钱攻陷了?我们的道德底线也太低了,我们太没文化了!
feiyingeagle 2011-8-12 09:20
对这件事我略知一二,据我说知道的情况来看:
1.当时彭宇确实是第一个冲出公交车的,而彭老太也是在那个时候被从公交上冲出来的人撞倒的,从作案时间和场所上来说,是他撞倒彭老太的可能性很大。
2.当时没有任何人目击彭老太被撞倒的过程,包括和彭宇一起的那位王先生(忘名字了)
3以我个人而言,扶起一个老人是可能的,帮老人打个电话叫叫家属也是可能的,但是送老人到医院并且垫钱看病,这是不可能滴,除非是我撞倒的...嗯,可能我比较坏吧,但是我觉得这案件确实问题多多,大家也不要一边倒得声援彭宇,在旁观者看起来就像个白痴。
lqmcf 2011-8-12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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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96330 2011-8-12 13:02
死的好,就是因为她当时没死让道德失去了人们的信用,也因为她没死让更多的无助的人得不到帮助,就让她投胎吧,下辈子先从鸡做起吧,连续做上77-49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