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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药家鑫今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yg20101 2011-6-7 14:31

药家鑫今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人民网6月7日电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药家鑫今日上午被执行死刑。药家鑫签字后被蒙面刑警押赴刑场。

新华社西安6月7日电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药家鑫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2011年4月22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药家鑫提出上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建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于5月20日依法作出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撞倒被害人张妙后,又持刀将张妙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仅因交通肇事将被害人撞倒后,为逃避责任杀人灭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处连续捅刺数刀,将被害人当场杀死,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药家鑫在作案后第四天由其父母带领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但不足以从轻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上午在宣告上述裁定后,对药家鑫执行了死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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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终于伏法了,我个人感觉很复杂,正义得到了伸张,被害人终于可以安息了,很是欣慰。可另一方面,毕竟是一条年轻的生命,又为他惋惜,为他父母惋惜,药家鑫是罪有应得,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不知大家看到这个消息什么感受?

[[i] 本帖最后由 yg20101 于 2011-6-7 14:37 编辑 [/i]]

weixing100 2011-6-7 14:45

好快啊 我们这里有两年多了都海没有执行死刑的

avppbt@163.com 2011-6-7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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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哈我来了 2011-6-7 16:09

惋惜归惋惜,但从现实来讲,处死药加鑫绝对正确。不能因为惋惜就放过他,如果不处死药家鑫就是不放过为数最多的平民百姓。

TLDSB 2011-6-7 16:29

为啥非得今天呢?实在是不明白,多给考生添堵啊。

qyqaaa 2011-6-7 20:04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782839510 2011-6-7 20:44

死有应得,一个活生生的人被这种人杀死,真的是残忍加残暴

covonzc 2011-6-8 09:34

站在受害人小孩的立场上,你会觉得更更残忍,
药死得好。应该千刀万锅。

haitianyun 2011-6-8 11:01

药家鑫的死刑顺乎了民意,得到了几乎100%网友的支持。虽然药家鑫正值风华正茂的年龄,只可惜他是代表了及少数麻木不仁、道德沦丧、感情缺失、自私自利、唯我独尊当代年轻人的劣性,要家鑫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是死有余辜。他的辩护律师为他辩护什么激情杀人,这种不贴边的辩护激起了全国人民的愤怒,我想这样的律师不适合在这个神圣的岗位继续干下去,应吊销他的律师执照。还有中国公安大学的教授在分析要家鑫的犯罪心理时说什么在杀人的过程中是弹钢琴的习惯性动作,那么我们可以联想杀猪的屠夫是不是杀人以后也是平时工作中习惯性动作而减轻其罪过。现在我们国家已进入“专家”误国的时代了,国家出了问题总有那么些所谓的专家出了为其开脱、辩护,专家现在都是站在既得利益集团的角度说事。房价高了有专家说还没到最高,股市评论专家总是站在既得利益集团的角度误导消费者,食品添加剂出问题了有专家出了说是在正常范围之内等等。总之要家鑫必须得伏法(以死顶罪),这样才能对逝去的被害者有一个交代,对中国法律有一个交代,对社会的公平有一个交代!

kdlsn007 2011-6-8 11:26

高考第一天,就用他来血祭啊,祝广大考生金榜题名啊。
上面说笑了啊,是人都得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下辈子作个好人吧

rickliu 2011-6-8 12:48

终于尘埃落定了。话说小弟我的心情随着事态的变化起起落落了几个月,曾恨得这狗娘养的牙痒,可是不知怎的,听到他死的消息,心里却觉得茫然了。唉,好歹也是条性命,就这么随一发子弹而去了……

yanghuangse 2011-6-8 12:50

死刑還是要慎重,不過個人覺得這個判例倒沒什麼。反而是另外殺死城管的那個案子.

timeday 2011-6-8 14:10

药终于死了,在网上人们争论不休,有5个知名教授写信求免死。在人伦和法律面前,弱势群体依然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值得深思。

burnt1215 2011-6-8 14:26

一审过后就应该枪毙了,还让他多活了这么多天

xiaoye861009 2011-6-8 15:25

其实我不想泼冷水。。我还是觉得 八爷家没有多少钱。。。没有多少权。。要不绝对死不成。。

津津乐道 2011-6-8 15:26

[size=4][color=Red]首先声明这篇祭文不是偶写的。只是看着不错献给大家。看后不要向偶吐痰啊.....[/color][/size]
[size=4][color=Black]呜呼家鑫,不幸夭亡!弹穿后脑,遍地白浆!
我心实痛,酹尿一觞;君其有灵,享我蒸尝!
吊君幼学,留恋琴房;年方三七,业余十级。
吊君弱冠,金榜流芳;贰佰多分,定鼎学堂。
吊君壮力,尚武风尚;怀揣利刃,欲除强梁。
吊君丰度,佳配娇娘;晓培刘苗,西外花榜,
吊君气概,嫩手修长;座驾宝驹,天籁绕梁。
吊君长安,祸从天降;村妇挡路,宝驾被撞。
吊君弘才,文武筹略;八刀破敌,血不溅裳。
想君奇谋,郭杜镇上;再撞二人,李代桃僵。
虎狼之心,诡异之气;命终三纪,遗臭百世,
哀君情切,愁肠千结;惟我华夏,绝无悲伤。
五毛昏暗,叫兽怆然;老药哀泣;奴为泪涟。
某也不才,丐计求谋;李颖露肛,辅汉栋梁;
掎角之援,首尾相俦,若存若亡,何虑何忧?
呜呼家鑫!生死永别!龌龌龊龊,冥冥灭灭,
魂如有灵,以鉴我心:从此天下,更无恶禽!
呜呼快哉!伏惟尚飨。
[/color][/size]

huadu26 2011-6-8 15:52

大块人心啊,这种人死不足惜,学生没事身上带着刀,能是什么好东西

xiangyushan 2011-6-8 15:55

昨天三件大事:1 高考,2 孙俪邓超大婚,3 药家鑫之死。说明三点:1 金榜题名,2 洞房花烛,3 入土为安。人生真的就是这样的3大过程!

AVAV 2011-6-8 21:55

没觉得他被毙了有什么可惜的,罪有应得,好。

hh86314 2011-6-8 22:55

药家鑫死刑是罪有应得,毕竟自己犯了不可饶恕的杀人罪,且太过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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