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 2009-11-6 01:40
回复 20楼 的帖子
我玩游戏潜水潜习惯了,竟然被某某人说 不用心...
badjb 2009-11-6 08:33
[size=5]补充一下规则:
[color=Red]1:投票问题:
以后,只要不按格式投票ID出现错字,漏字,外号等,一律判为废票。(曾经有人提问的ID跟玩家之空格问题,申明一下,空格可有可无)
如果想不出错其实很简单,就是到1楼游戏玩家中去复制玩家ID。
当法官在中途发现废票时不得提醒。到投票结束后再宣布。因为废票也是一种战术。希望大家在游戏中能够细心,出了错到时候就不要怪没人情了。[/color]
[color=Blue]2:法官问题:
法官以后有最终决策权,但如果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疑问的可以PM版主询问。当出现错判时,玩家请不要纠结,可以把出错原因PM版主,如果不影响游戏会及时修正。如果无法修正,那么在游戏结束后会给予一定的补偿。[/color][/size]
akaisuisei 2009-11-6 09:06
回复 22楼 的帖子
建议badjb看下前面没出过错误的十几期再下结论。
写错id一向不作为废票处理,
而是作为没有投票处理。
akaisuisei 2009-11-6 09:12
回复 22楼 的帖子
从来否定什么sb的法官解释权,
一向认为法官可就事实问题做出解释,但绝不可以对规则作出解释。
akaisuisei 2009-11-6 09:17
badjb也太心急出结果了,
为何不问问有过长期法官经验的西瓜,小白等人的看法;
和有着长期游戏经历的yalohoo等,
甚至可以就此事做个投票,
参考大家的普遍意见,
再给出结论,
不是更好。
akaisuisei 2009-11-6 09:44
第四联,
上床前最后说一句,
也许,badjb本来的意见和我是一样的(也许是不一样的),
但是,一旦表达出来,就会让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
看来真的印证了我国一个重要的教学问题,
会写说明文的人太少了(考试是绝对不会考的:lol: )
badjb 2009-11-6 11:16
回复 23楼 的帖子
谢谢AK的提醒,我也知道以前关于投票的规定,可是那样的规定造成了不少的腰斩,于是才不得已做出一棒子打死的决定,这样我想以后就能避免这个问题。
相反我觉得这样的决定应该能给认真的玩家带来甜头,相反游戏不认真出错的话,那也怪不得别人。比如本期的乙组,我都看到西风提醒了好几次玩家,投票的时候请看清楚再投,可为什么还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就是因为粗心,不认真。
关于投票的规定暂定如此,我还会找那老玩家们商定,最后会把商量的结果做个投票以确定最终的规则。
皎洁的月亮 2009-11-6 12:00
但是如果是生僻字,
比如
[已]和[己]
我自觉算个蛮细心的人了.
但是这2个字,
不是眼尖的人提醒,
我还真不知道自己犯错了.
这种情况,
与我的初衷完全相违,
你不知道我当初是多么的郁闷啊.
中文和英文也是一样,
比如是ADDIXIXIDING.SIS与ADDIXXIDING.SIS
又或者13048506960还是130485006960
类似这种投票,判为废票.
那这算很不公平的.
因为如果该玩家有这么夸张的ID,
在选错即废的规则下,
那他在被投票上,
就占尽了完全的优势.
不是更折磨人的注意力?
我觉得还是可以订正一次这种特殊选票,
把更多精力投入游戏中,
靠这个赢,
多没成就感啊.
RachCooL 2009-11-6 12:05
[quote]原帖由 [i]Jason.Y[/i] 于 2009-11-5 23:50 发表 [url=http://www.sexinsex.net/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0855766&ptid=2541182][img]http://www.sexinsex.net/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如果两名杀手PM法官杀不同的人,这个是怎么理解呢?
是作废?还是...... [/quote]
第一pm为标准 请兄弟去细读杀人版规 ……
RachCooL 2009-11-6 12:06
[quote]原帖由 [i]追风者小猪[/i] 于 2009-11-5 22:56 发表 [url=http://www.sexinsex.net/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0853043&ptid=2541182][img]http://www.sexinsex.net/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麻烦一下诱大
关于杀人游戏投票,如果写得玩家的名字,比如说是很长的英文,或者数字,如果是大意出现一点点小出入的话怎么处理?并非写得另一个人的名字。
另外还有重复投票是不是也能限制一下,还有的故意把名字 ... [/quote]
你忘记了吗 误导他人 强制性注入先入为主错误观念也是技术性及策略性之一
皎洁的月亮 2009-11-6 12:09
我觉得规则可以考虑这样说,
投票玩家所投的对象意向明确,
书写有略微细节上的错误.
在第一时间PM法官后,
由法官公布,
这是可以被允许修改的.
RachCooL 2009-11-6 12:10
法官拥有最后解释及决定权利 ……
皎洁的月亮 2009-11-6 12:11
或者说,
是让法官有对游戏的个人裁定权.
每个法官能有各自的判罚尺度.
只要能使游戏继续,
不轻易腰斩,
我想对大家都可以接受的.
RachCooL 2009-11-6 12:11
回复 31楼 的帖子
如果这个执行的话 相信出现作弊的情况会出现
玩家一旦发现任何失误 会编制千万个理由来告诉你他的投票有问题
皎洁的月亮 2009-11-6 12:12
唉.楼上简单的一句话,我又打了一堆的字,汗颜.死蚊子..
皎洁的月亮 2009-11-6 12:14
投票方面的这个问题真是纠结啊.
39期已经折磨过一回了./.
RachCooL 2009-11-6 12:14
回复 33楼 的帖子
谢谢兄弟咯 差点被某人有机会扣我金币 说我三联啥的 :titter
RachCooL 2009-11-6 12:15
回复 35楼 的帖子
反正西风,死PP,yalohoo,故事等老玩家都在此,要规划出一个公正公平的游戏规则,相信不难。
嘻嘻 ~
badjb 2009-11-6 12:28
投票纠结就是因为争议太多,所以还是建议一棒子打死。凡错误通通废票处理。
其实有一简单的投票方法根本就不会出错的。就是到1楼法官发布的玩家ID里去复制,我相信比自己打字要快吧。
badjb 2009-11-6 12:30
阿酷说的公平公平的游戏规则,其实我就想说,只要规则明确,按规则来实行,不管再不合理的规则也会让游戏公平公正的。
所以,不建议那种灵活多变的规则,容易让人钻牛角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