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服务器迁移已顺利完成! 网址全面启用 https

服务器2号 服务器3号 服务器4号 服务器5号

申请VIP无广告,支付宝,微信,USDT!
在线客服请尝试以下不同链接如果进不了的话在线客服(1) (2) (3) (4) (5) (6)
(7) (8) (9) 实时开通

查看完整版本: 七绝·玄女

烟雨星痕 2009-3-10 10:49

七绝·玄女

[align=center][size=4][color=blue][size=5][color=red][b]玄    女
[/b][/color][/size]
细雨濛泷九画斋,
        
远山近云笼阴霾。
        
飞花落叶玲珑地,
        
梦随玄女亦乐哉。[/color][/size][/align][align=center][size=4][color=#0000ff][/color][/size] [/align][align=center][size=4][color=#0000ff][/color][/size] [/align][size=4][color=red][align=left][size=4][color=red]首发:色中色论坛。[/color][/size][/align][/color][/size][align=left][size=4][color=red][/color][/size] [/align][align=left][size=4][color=red]原创作品,欢迎指教,谢绝转载。[/color][/size][/align][align=left][size=4][color=red][/color][/size] [/align][align=left][size=4][color=red][/color][/size] [/align]

ww5486 2009-3-10 11:06

烟版这是“阳光体”?不象啊,似乎第四句应该与第一句平仄相同才对啊,粗心了吧?!2、4字是否出律?第3字好象也不能仄,因为这样孤平了。
初学者乱评,勿怪!

[[i] 本帖最后由 ww5486 于 2009-3-10 11:11 编辑 [/i]]

烟雨星痕 2009-3-10 11:13

双W(这样称呼会不会很怪?):
合韵与否不仅仅看单句的平仄。
第四句是变系的平仄韵律,仄平平仄,并无不妥。

ww5486 2009-3-10 11:16

哦,原来这样!学习了。以前没有听说过。嘿嘿,还是烟版水平高。可惜红心不能再给。

烟雨星痕 2009-3-10 11:32

第四句本该是仄仄平平仄仄平,变“种”的可为仄平仄平仄仄平,四字为“仄”的属“拗救”范畴,水平高不敢当,大家互相学习。

belieferqq 2009-3-10 12:14

烟雨回归了,欢迎欢迎,原来这一阵子你是去寻找九天玄女了。

qq196966 2009-3-10 13:00

学生可入否!

见识了,学习了。九天玄女好象也看见了。啥也不说了,红心表达了。

dianwen 2009-3-10 18:40

[quote]原帖由 [i]烟雨星痕[/i] 于 2009-3-10 11:32 发表 [url=http://64.32.16.19/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8252115&ptid=1855207][img]http://64.32.16.19/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第四句本该是仄仄平平仄仄平,变“种”的可为仄平仄平仄仄平,四字为“仄”的属“拗救”范畴,水平高不敢当,大家互相学习。 [/quote]

你说你自己这是古绝不是律绝就行了嘛。
律绝“仄仄平平仄仄平”可变为“仄平仄平仄仄平”?不是都说246分明,2、4都可为平?本句拗救应该是“仄仄仄平平仄平”而不是你的“仄平平仄仄仄平”。
即使你说的可以这样拗救,那你第四句与第三句“黏”了吗?

呵护健康 2009-3-10 19:37

[quote]原帖由 [i]烟雨星痕[/i] 于 2009-3-10 10:49 发表 [url=http://69.4.239.124/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8250390&ptid=1855207][img]http://69.4.239.124/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玄    女

细雨濛泷九画斋,
        
远山近云笼阴霾。
        
飞花落叶玲珑地,
        
梦随玄女亦乐哉。  首发:色中色论坛。 原创作品,欢迎指教,谢绝转载。   [/quote]
出手不凡啊。细细品读。

烟雨星痕 2009-3-10 19:39

回楼上朋友:
1、关于你说的“你说你自己这是古绝不是律绝就行了嘛”——我可以很明白的告诉兄弟,我这就是律绝诗;
2、
[quote]律绝“仄仄平平仄仄平”可变为“仄平仄平仄仄平”?不是都说246分明,2、4都可为平?本句拗救应该是“仄仄仄平平仄平”而不是你的“仄平平仄仄仄平”。[/quote]
所谓“246”分明也仅仅是严格按照格律之诗,“仄仄平平仄仄平”?……拜托兄弟请先看清我第四句的平仄好吗?
按说第四句的仄平平仄仄仄平,若论严格的“拗救”应该相应的第三句中的三四字为“仄平”音,但是若联系上下句,相信兄弟不难发现,三句韵脚为平音,如果第四字再为平音,就会犯“孤平”,故“拗救”有这样一条规则:当第三句中与韵脚相连的两个字(既第四字与第六字),可不按正规“拗救”去在上一句的相应字去“救”,这就是“拗救”中律绝的第三种形式,兄弟不妨可以找资料去看看。
另外:“黏对”与“拗救”并不是相附相成的,这兄弟可以找资料去印证。

呵呵,说了这么多,还是很感谢兄弟对于我的诗发表不同意见,我们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烟雨星痕 2009-3-10 19:41

正好手边有一位朋友写的练习之作,贴上我们共赏:

?七绝。望月有寄
  
  天如沧海月如舟,
  何处起行何处逰?
  今溯西风夜西向,
  为谁佳约不轻留?

jerrylai888 2009-3-10 20:22

[list=1]
[/list]欢迎 煙版回歸,可贺,可喜!红心祝贺。 
胡乱和一首,勿怪! [list=1]
煙雨回歸古韻斎,
星痕印出化阴霾,
水清鱼顯旧福地,
吟诗七绝复還来。

tj1394 2009-3-10 20:38

孤平者,步平声韵时,除韵脚之外,仅余一平,既为孤平。孤平、三平尾等均为律、绝之大忌也。“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是概言,不是绝对。

[[i] 本帖最后由 tj1394 于 2009-3-10 20:40 编辑 [/i]]

hav 2009-3-10 21:14

另有說法,平仄仄仄平仄平也屬孤平,因截去前兩字即為五言。
此外,拗救不可能改變它句的偶數字平仄。

belieferqq 2009-3-10 21:24

大家都是专家,我就看看,我不啃声,平仄?:wad22

wo.wei.2004 2009-3-11 01:13

烟兄看来对学问是要求的紧,想来已入独孤境界.其实平仄之事要讲,没有平仄韵味自然也到不了,但并不一定死咬不放.
做个潇洒快活的诗人,快活的修炼.

红心上.

duanjunmeng 2009-3-11 13:53

呵呵,红心是一定要送滴!

ww5486 2009-3-11 15:20

楼上就不置一语?猾头,猾头。绝对猾头!结论是:猾头!

(代楼上答复:我不怪你这么想,换了,我自己,也一样!:lol:那天晚上,有明媚的月亮,没陪我走在小路上……)

[[i] 本帖最后由 ww5486 于 2009-3-11 15:52 编辑 [/i]]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七绝·玄女